为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电子商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优势,强化理事会的指导作用,全面落实理事会的工作要求,经联盟理事会决定成立了联盟第一届联盟秘书处,进一步加深了联盟成员单位间的纽带关系,为实质性推动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创造有利条件。
为使联盟秘书处工作运作管理达到良性互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工作运行机制:
一、管理决策机制
(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作为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制定审议联盟章程;审议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决定联盟的变更和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理事会。理事会作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权是: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制定和修订联盟章程;提名、选举和任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决定理事及理事单位;决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聘任;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制定联盟年度工作报告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监督指导联盟秘书处工作,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网络形式召开。
二、分工合作机制
(一)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理事会遴选和聘任,由电子商务行业相关的研究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和企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为联盟的发展及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指导;提出联盟重大研究立项建议,负责联盟重大项目的论证及评审等工作的技术把关;为理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为联盟成员提供专家和咨询建议。
(二)秘书处。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实行理事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处人员由理事会成员单位推举产生。联盟秘书处职责是:执行联盟大会及理事会决议,负责联盟日常工作;负责筹备联盟代表大会会议及理事会会议;起草联盟年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受理、审核并批准联盟成员单位的申请;负责受理联盟成员升级为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的申请,并提交理事会审议;负责联盟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宜。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及科技信息部、协同合作部、营销策划部3个职能部门。
三、协作促进机制
(一)央企电商联盟采取“联盟秘书长牵头发起,副秘书长组织协调、秘书处各部门配合协作”的联动协作管理机制。如某一会员单位有活动提议,该提议单位及时上报理事会,理事会评审决议,决议通过后由联盟秘书长发起组织活动,副秘书长进行组织协调,秘书处各部门给与支持配合。
(二)利用央企电商联盟的平台,逐步将各理事单位、成员单位各种优势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并加以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各央企电商发展提供服务及理论实践支撑。
(三)央企电商联盟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主题演讲、交流沙龙、知识论坛等,秘书处应主动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各成员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配合,秘书处各部门做好会务统筹及接待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彼此间的信息和文化交流,不断加深相互了解和信任,逐步形成共同发展合力。
(四)对于需立项运营的项目组织,根据项目规划和发展需求,由需求方提出项目。秘书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开会评审提出建议,经由理事会决议论证后,由理事会以择优或招标形式确定合作方。项目由联盟秘书处负责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报专家委员会论证审查,有联盟理事会批准实施。
(五)联盟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征求所有联盟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至各会员单位。
(六)联盟组织大型活动后,秘书处要形成活动工作总结报告,印发至所有会员单位参阅,籍以此形成联盟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支持配合。
四、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联盟成员单位将通过签署相关约定协议的方式,明确联盟内共同开发技术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协议将约定联盟内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推广应用时的利益分配方案及后续进入联盟的成员单位或退出联盟的原成员单位在知识产权共享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等。建立协作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责任和风险共担的机制,避免联盟的知识产权和联盟成员单位已有技术的知识产权受到侵权。
五、经费收集和财务管理机制
(一)经费筹集
联盟的经费包括会员单位每年定期缴纳会费、企业资源提供的赞助、团体或个人的自愿捐赠、联盟内部开展业务活动的收入等。
(二)财务管理
联盟经费专项用于联盟运行和开展活动。联盟人、财、物暂由秘书处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